连续性通过极限来定义,而极限满足四则运算,因此连续函数的四则组合仍连续。精确地说:若 f 与 g 在 x0 处连续,则 f+g、f−g、f⋅g 在 x0 处也连续;若还有 g(x0)=0,则 f/g 在 x0 处连续。这些结论的证明只需把极限的四则运算法则与连续性定义拼接:limx→x0(f+g)(x)=limf(x)+limg(x)=f(x0)+g(x0)=(f+g)(x0)。
商法则需要额外条件 g(x0)=0:由 g 在 x0 连续且 g(x0)=0,据局部保号性,g 在 x0 某邻域内恒不为零,从而 limx→x0g(x)f(x)=g(x0)f(x0)。若 g(x0)=0,则不能直接断言 f/g 在 x0 连续——它可能无定义或出现间断。
**推论**:多项式函数在整个实轴 R 上连续(常数函数与 f(x)=x 连续,有限次乘加仍连续);有理函数在其定义域(分母非零的点集)上连续。注意两个各自间断的函数相加可能连续(如 f(x)=x1 与 g(x)=−x1 在 x=0 均不连续,但 f+g≡0 处处连续),因此不能从「因式均间断」推出「和必间断」。